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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2月下旬及3月下旬霪雨(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
  • 發布日期:111-07-29

新竹縣2月下旬及3月下旬霪雨(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

有關111年2月下旬及3月下旬霪雨(遲發性)造成新竹縣轄內桶柑、峨眉鄉轄內椪柑、柳橙及橫山鄉轄內砂糖橘等作物損害,經農委會於111年7月28日以農糧字第1111017146號公告本縣全縣為辦理桶柑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峨眉鄉為辦理椪柑、柳橙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橫山鄉為辦理砂糖橘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並自111年7月29日起至8月8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一)全縣:桶柑。

(二)峨眉鄉:椪柑、柳橙。

(三)橫山鄉:砂糖橘。

二、本次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三)救助額度為標準,每公頃為8萬元。

三、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5條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 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四、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假日照常受

    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五、本次現金救助公告受理期限自111年7月29日起至8月8日止,受災農戶攜帶土地登記謄本或有效期間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身份証及農會存摺等,逕向轄區公所依限提出申請,本府亦函文請公所動員人力,以加速現金救助時效,俾利儘速完成救助作業協助農民復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