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陳先生來電詢問,名下有一部車輛供同戶籍的身心障礙者(祖父)使用,已於高雄市申請並享有免徵使用牌照稅。但是,最近全家搬遷,戶籍、車籍皆遷移至新竹縣,是否可持續免稅?
稅務局說明,身障者沒有車輛且無駕駛執照,其配偶或同戶籍的二親等親屬所有且供身障者使用的車輛,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一身障者以一輛為限。須提醒的是,當車籍遷出至其他縣市,應主動向新車籍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重新申請免稅,才能持續享有免稅優惠。以本案為例,車主陳先生係將車籍與全家之戶籍遷徙至本縣同一地址,如符合免稅資格,仍須向該局提出申請。
民眾可親至稅務局總局或竹東分局,也可登入官網線上申辦(網址:https://www.chutax.gov.tw)。若有相關稅務問題,歡迎撥打服務電話(03)5518141轉311至31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