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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築仍應課徵房屋稅
  • 發布日期:100-04-08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無照違章建築亦屬房屋稅的課稅對象。至於繳納房屋稅僅表示納稅義務的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該局指出,違章建築房屋在未拆除前,均應按其使用情形,依法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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