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至新竹縣政府傳播行銷處官網(首頁->業務專區-> 旅宿及溫泉->溫泉標章標識牌申請及有效期間屆滿換發作業)下載溫泉標章標識牌申請書,並備妥以下資料後,送至縣府傳播行銷處觀光事務科辦理。
公共意外險契約影本(須依「新竹縣供公共使用營利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第4 條規定辦理投保)。